仿制,难咽的苦果
一直以来,一些刀具企业把“先仿制、后创新”作为企业的产品研发思路,这引来众多国外刀具企业的诟病,他们认为仿制产品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。
仿制一词可以解释为模仿制作,毫无疑义,仿制就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带来知识产权纠纷隐患
与国际品牌刀具企业相比,我国刀具企业从规模和技术上都还与之无法相比,尤其是技术上的壁垒对一些企业来说更是难以逾越。通过仿制先进刀具无疑能给一些刀具企业带来好处,当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,那就是涉嫌侵犯知识产权。一些企业因此积累了厚实的技术和人才储备,逐渐开始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,但是大部分的企业还是沉浸在无休止的仿制中,始终处在最底层。不仅如此,随着部分国内刀具企业的崛起,仿制的对象也在逐渐转移。
一旦产品被怀疑因仿制侵权诉诸法庭,仿制的苦果才会显现出来。几年前,国内一家自主品牌企业Z曾因为几款产品涉嫌仿制,被某着名国际刀具企业C告上法庭,整个诉讼过程长达数年,期间Z企业的几款产品被禁止上市,虽然最后结果以C企业撤诉告终,但由此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。2009年,国内2家知名刀具品牌企业S和Q因知识产权纠纷对簿公堂,对正处于高速发展中的Q企业迎头一击,多名高管甚至被刑事起诉,前途堪忧。
两起案例给刀具行业的模仿创新带来警示,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才是企业发展正途。然而时至今日,众多中小刀具企业依旧我行我素,继续依靠仿制先进刀具获利。
除了能够通过模仿获得技术进步,部分用户的需求也是仿制刀具生存的原因之一,一些小的机加工企业需要价格低廉、质量也能得到一定保证的刀具,仿制刀具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,可以满足这些企业的加工要求。另一方面,在汽车、汽轮机等诸多行业,一些用户企业通过刀具国产化实现控制成本,这种刀具国产化的行为也都属于仿制,侵犯了原使用刀具的知识产权。
但是,这些企业的技术实力有限,有限的几个技术人员也根本无法进行创新研究,更多的时间花费在了测绘刀具和售后服务上。单纯的刀具仿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留下隐患,企业积累的仅仅是制造经验,在技术实力方面仍旧不能获得提高,不能在仿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,从而也就为今后的知识产权纠纷埋下隐患。